公告事項: 一、公告圖說:計畫書、圖各1 份。 二、公告地點:本府公告欄(臺灣大道市政大樓,不含附件,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 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、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、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 中心公告欄)、本市潭子區公所公告欄。 三、公開展覽期間:自110 年7 月22 日起30 天。 四、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:110 年8 月4 日上午10 時0 分假臺中市潭子區民族路 三段66 號。 五、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,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 (單位)、聯絡地址、建議事項、變更位置、理由及檢附地籍圖說等資料1 式3 份,向本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意見,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