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
發文字號:府授都計字第 1100015314號
主旨:發布實施「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臺中車站地區細部計畫(配合臺中大車站計畫及綠空鐵道軸線計畫南段)案」都市計畫書、圖,並自110年2月4日零時起生效。
依據:
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、第23條及第28條。二、本府109年10月15日府授都計字第1090240470號函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公告地點:本府公告欄(臺灣大道市政大樓)(不含附件)、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、本市中區區公所及東區區公所公告欄。
二、公告內容: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(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、本市中區區公所及東區區公所閱覽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