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公告內容:計畫書、圖各1份。
二、公告地點:
(一)書面:本府公告欄(臺灣大道市政大樓)、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、本市東區公所及北區公所公告欄(前述計畫書、圖置本市東、北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供各界公開閱覽)。
(二)網路: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。
三、公開展覽期間:自108年12月24日起30天。
四、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:
(一)訂於109年1月15日(星期三)上午9時30分,於臺中市東區區公所地下1樓第2會議室(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B1)舉行。
(二)訂於109年1月15日(星期三)下午2時整,於臺中市北區區公所5樓第一會議室(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5樓)舉行。
五、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,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(單位)、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、變更位置理由、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,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,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。 |